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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监局发布《保健食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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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r668.com 美容668化妆品招商网 | 发布日期:[2012-02-02] |
“合议意见”是在合议人发表意见后形成的综合处理意见,应当写明对违法行为的定性结论,违反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条款以及处罚的依据和具体的处罚建议,参加合议人员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予以注明。 合议结束后,记录人将合议记录交主持人和参加合议人员核对无误后,分别签字。 第三十二条《撤案申请表》,是案件立案后,经调查确认违法事实不存在或者属于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,承办人报请主管领导批准撤案的内部文书。 第三十三条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,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,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事实、相关证据名称、违反的法律法规等条款、处罚依据、拟处罚种及罚没款幅度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利的文书。 告知陈述申辩权后,当事人可在约定的时间(一般为3日内)作出口头或书面陈述申辩。 第三十四条《陈述申辩笔录》,是在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,记录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的文书。 当事人对案件事实、处罚理由和依据、执法程序等进行陈述申辩时,执法人员应当认真听取,准确记录陈述申辩原话原意。对当事人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要记录完整。 当事人委托陈述申辩人的,应当出具当事人的委托书。 《陈述申辩笔录》填写要求同第十一条第五款、第六款。 当事人提供文字陈述申辩材料的,应当随卷保存。 第三十五条《行政处罚审批表》,是对依法适用行政处罚的案件,由承办人报请部门负责人审核,并经主管领导审批的文书。
主管领导审批日期,即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。 第三十六条《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》,是对于重大、复杂、拟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案件,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时所填写的文书。 重大是指社会影响大,危害后果严重,涉及面广等。 复杂是指案情复杂、调查困难、认定困难等。 处罚较重是指责令停产停业、吊销许可证或者批准证明文件、较大数额罚款。 讨论记录可以使用《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》,也可以采用会议纪要形式。 填写要求同第三十一条。 第三十七条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的违法案件,依照法定程序对违法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文书。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采用制作式。 “违法事实”应当详述违法时间、地点、情节、违法物品数量、货值金额、违法所得及剩余物品数量和价值等内容。 “ 有关证据”必须是与违法事实相关联的证据,如:现场检查笔录、调查笔录、销售凭证、检验报告书、照片以及各种物证等。 引用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要写全称,引用条文要具体到条、款、项、目。 案件涉及多个违法行为的,应当分别按照有关法律、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,依次分项列明。 “处罚决定”应当以“依据XXX法第X条第X款第X项……的规定,决定处罚如下:1.……;2.……;3.……”的表述方式制作。 |